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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基金报
【导读】及相关人员被北交所出具警示函
中国基金报记者 孙越
10月10日,北交所官网发布了2025年9月对会员及其他交易参与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公示。因未勤勉尽责,东方证券及相关人员被北交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2024年,东方证券完成对投行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吸并工作。自2024年9月2日起,东方投行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东方证券,东方投行承接的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公司继续执行,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公司继续履行,全部债权及债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今年以来,东方证券因投行业务多次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4月17日,深交所披露,东方证券及两名并购项目主办人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就具体违规缘由来看,上市公司未在重组报告书中及时披露前期相关并购信息,东方证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知悉相关协议的签署,但未充分履行尽职调查职责,未督促上市公司及时予以披露。
深交所指出,东方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监管函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
今年6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C(处罚处分类)显示,东方证券保荐代表人李方舟、吕晓斌被北交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原因和涉及项目未披露。公开资料显示,被处罚的两名保代共同保荐的北交所项目为大鹏工业。
大鹏工业的IPO之路可谓一波三折,此次是其第三次冲击A股。作为一家专注于工业精密清洗设备研发制造的企业,大鹏工业于2020年首次申报上市冲刺创业板。2023年6月,公司转战北交所,保荐机构更换为东方证券。2024年,大鹏工业因会计师事务所被处罚,两次中止IPO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今年8月15日,北交所上市委举行2025年第20次审议会议,大鹏工业北交所IPO上会获审核通过。
今年以来,北交所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多措并举从严监管企业发行上市活动,落实“申报即担责”要求,压严压实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
根据公开信息,除了东方证券,、国新证券等多家券商也因未勤勉尽责分别被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其中,北交所对东北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口头警示、要求提交书面承诺措施,对国新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北交所自设立之初就践行从严监管理念,构建了全链条监管体系,盯住“关键人”“关键事”,有效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促进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