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孕妇坠崖案的受害人王暖暖,在事发6年之后,等来了法院的一审离婚判决书。整个舆论场都为她感到庆幸。此前凶手杀妻未遂,离婚程序却拖延这么久,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
但是,本案迁延日久除了跨国离婚诉讼复杂的法律程序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王暖暖基于对法律的误解,没有及时提起离婚诉讼——直到2023年9月,案发4年之后,王暖暖才提起离婚诉讼。
王暖暖本人曾经在直播中说,她由于轻信了网络谣言,误以为“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所以之前一直没有启动离婚程序。直到她要给人工受孕的孩子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发现她还是“已婚”状态,还未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才提起诉讼,2023年9月,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对王暖暖提起的离婚案予以立案。
从2019年“孕妇坠崖案”事发直到2023年王暖暖才提起离婚诉讼,可以说“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谣言,严重误导了王暖暖。
而且这个谣言流传时间长、范围广、受害者众多,值得及时辟谣,甚至就在王暖暖的新闻下面还有人在评论:不是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的吗?
我国离婚制度只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从来没有“自动离婚”一说。
之所以有此误传,是基于对法律规定的错误理解。2021年修订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之后这一规定被写入了民法典。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是法院判断是否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而不是分居了两年之后,不经过司法诉讼就可以自动离婚。
这个对法律的错误理解由来已久,可以说是流传广泛,受害者众多。很多受害者因为轻信了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而没有主动提起诉讼摆脱失败的婚姻,更有甚者,因为相信“分居两年就算离婚”,基于这种错误,在原婚姻存续状态之下,又与他人同居、生子,结果从失败婚姻受害者变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出轨者”“重婚者”。
比如,有这么一则案例,云南陈女士与丈夫分居后外出打工,误以为“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又与他人共同生活并生下孩子。之后丈夫提起刑事自诉,陈女士因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就王暖暖案本身来说,王暖暖因为这种错误的理解,也一度处于非常被动的法律地位上:一是没有及时提起离婚诉讼,直到2023年事发4年之后才提起诉讼,迁延日久;二是误认为与凶手丈夫处于离婚状态,又去人工受孕,在给孩子做相关登记时发现凶手丈夫还是孩子法律意义上的“父亲”,甚至在这种情况下,凶手还可以反咬一口说“王暖暖出轨”。
可以说,“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这个谣言的社会危害非常巨大,特别是容易让受害者用躲避消极的方式应对伤害、家庭暴力,误认为“只要逃出去两年就算自动离婚”,甚至不知不觉处于违法乃至刑事犯罪(重婚罪)的状态。
有学术研究指出,这个误解主要源于影视剧的夸张宣传、民间的口耳相传。例如,一部分影视剧将“分居满两年”描绘为“自动离婚”的便捷方式,导致公众对法律规定产生误读。还有部分自媒体以讹传讹、推波助澜,导致了谣言横行。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这个谣早该辟了。要摆脱失败的婚姻,要么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要么提起离婚诉讼,而误认为躲避、分居就可以摆脱失败的婚姻,这是错误的,会导致当事人不能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还可能让自身暴露在严重的法律风险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