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湖北省黄麦岭集团诺维尔化肥有限公司被罚款9000元。
由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不合格“诺维尔”复合肥料(规格型号:21-9-10N-P205-K20总养分≥40%含氯(低氯)40kg/袋)系当事人于2025年3月10日在其厂区内生产。该批次产品共生产9吨,并以1000元/吨的价格全部销售完毕,共计销售金额9000元。截至该局检查时,该批次产品已无库存。当事人陈述称,除去人工、水电等成本后,本次销售未产生利润。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湖北省黄麦岭集团诺维尔化肥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120条具体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停止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9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