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河北金融监管局网站发布批复,同意安新大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被安新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而解散,安新大商村镇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员工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安新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承继。接此批复文件后,安新大商村镇银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雄安新区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9月19日,河北金融监管局网站发布批复,同意安新大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被安新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而解散,安新大商村镇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员工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安新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承继。接此批复文件后,安新大商村镇银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雄安新区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