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adminddos

八字与姓名学关系:在线测算八字www.jixiangqiming.vip:-起底“开盒挂人”乱象:一个名字可获取5年内所有个人信息

adminddos 2025-09-21 06:52:04 1
八字与姓名学关系:在线测算八字www.jixiangqiming.vip:-起底“开盒挂人”乱象:一个名字可获取5年内所有个人信息摘要: ...

通过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个人隐私信息,在网络上公开发布,对他人造成攻击和伤害,这就是“开盒挂人”。

近年来,“开盒挂人”正成为一种新型网络暴力。被“开盒”人往往会遭遇网民的侮辱谩骂、造谣诋毁,甚至在现实生活中也会遭到陌生人轮番“轰炸”。

这些“开盒”者从哪里获取了信息?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网络女主播被“开盒”

遭骚扰威胁被迫搬家

小玲是一位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络主播。2023年12月,小玲在后台收到粉丝私信,称她被“网络开盒”了。她的个人信息被曝光在国外一个社交群组里,组内还充斥着大量不堪的内容。

被害人小玲(化名):说是在外网上看到了我的个人信息,就是我的身份证、家庭住址、电话。有一张我的身份证照片,我没有上传过自己的身份证。

小玲说从那天以后,她经常收到大量的骚扰信息和电话。还有人在她直播间里发评论进行威胁,扬言要到她的住处找她,或者把她的真实地址发到网上,这些骚扰信息让小玲和家人无法正常生活。

被害人小玲(化名):我是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我害怕对我家人还有对自身有一些危险,所以我当时选择搬离了那个地方,我的父母也搬离了。

警方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和小玲有共同遭遇的还有多名女性“网红”,因为被“开盒”,她们整天生活在不安与恐惧中,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检察官介绍,“开盒挂人”以点扩面,在公共网络、公共空间,大量人员浏览,甚至有些人去骚扰,实施违法行为。

被“开盒”的人,有些即便当下没有遭受到骚扰、攻击,这些被挂在网上的个人信息也会像定时炸弹一样埋着各种安全隐患。

检察官介绍,一旦信息被“开盒”,很难消除掉,信息往往被扩散出去,很难恢复原状。

一个名字就可“开盒”5年内所有个人信息

“开盒”者在网上肆意散布他人信息、隐私,甚至恶意攻击、威胁。

能够被“开盒”的个人信息更是多到令人震惊,包括:

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户籍信息、婚姻状况、社交账号、银行卡交易记录、名下房产及车辆、工作信息、快递地址、开房记录、航班火车出行记录等。

甚至只需要一个名字,就可以“开盒”一个人过去5年的个人信息。

究竟是什么人在网络上实施这些“开盒挂人”行为呢?

境外平台组建群组

揭开利益链冰山一角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会同网警部门调查发现,参与“开盒挂人”的有一个叫周某的人。

2023年11月起,周某开始活跃在几个专门“开盒”的社交群组,成为管理员,并自己创建“开盒频道”,这些“频道”专门用于公开发布明星、“网红”、社会热点人物的个人信息,吸引了大量用户关注。

在此过程中,周某结识了同样从事此类活动的唐某等人。

在本案中,周某等人在“网络开盒”部分个人信息时还附加大量侮辱性评语,甚至组织、煽动他人进行电话、短信骚扰。

检察官介绍,作为“频道”创建者,周某更大的目的,是满足精神上的需求,满足取乐的目的,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让他很有成就感。有人通过“开盒”获取更多经济利益,还有人为了泄私愤。

周某等人是如何获取这么多被害人的个人信息的?

据周某供述,他出于猎奇心理在境外社交平台上注册了一个账号,用来非法查询、收集公民个人隐私信息。

周某注册账号后,通过代为查询信息或出租账号牟利,收费标准根据查询难度和信息数量从20元至200元不等。

2023年到2024年3月期间,周某、唐某等6人通过域外软件,非法收集、买卖、提供并公开明星、“网红”、社会热点事件当事人等800余人的个人信息,浏览量超过400万次。

主犯被判刑

同时追究6名被告民事责任

今年4月30日,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6000元。

在追究主犯周某、唐某刑事责任的同时,检察机关还以公益诉讼追究全部6名被告的民事责任。

“开盒挂人”既要负刑责

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今年8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这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等人“开盒”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严重侵害众多不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破坏网络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周某等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法院当庭判决被告周某等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10万元。

以公益诉讼的形式对“开盒”者追责,也是检察机关在网络暴力治理领域的一次探索。

“开盒挂人”实施骚扰攻击等行为,将从重处罚

法学专家表示,“开盒挂人”的行为从刑法学的角度讲,会因具体实施方式的不同,涉及多种不同的罪名。包括设立一个通讯群组,从社工库上寻找个人信息和隐私,在通讯群组里发布,进行人身攻击,包括线上的人身攻击和线下的纠缠、骚扰行为。所以会涉及很多罪名,比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寻衅滋事罪、侮辱诽谤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网络侮辱、诽谤等网络暴力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在许多“开盒”事件中,不乏未成年人的身影。未成年人参与开盒行为,是否需要担责呢?

专家介绍,我国刑法上一般的犯罪,比如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侮辱诽谤罪,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如果是不满16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也可以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

惩治“开盒挂人”违法行为,多部门在行动

公安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对此类乱象重拳出击,加大打击惩治力度。

9月18日,公安部网安局公布了10起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北京公安机关侦破的不法人员“开盒”网暴检察官的案件。

2025年4月,媒体公开报道一起恶意“开盒”案件,2名出镜接受采访的办案检察官身份信息随即被“开盒”。北京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上述“开盒”活动由林某某、王某某实施。经进一步深挖,查明一个以王某为首的“查档”“开盒”违法犯罪团伙。

公安机关已对其中7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其中1人依法予以教育训诫。

平台发现“开盒”行为,应采取措施制止

法学专家指出,互联网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应利用算法、数据筛查等技术,一旦发现有人“开盒”,立即采取必要措施。

专家建议,平台一般都是进行初步审核的,这种信息可以平台过滤下来,不允许发送。一旦发现了此类情况,对发布者要采取一定措施,比如禁言、封禁等。

一旦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在网上被“开盒”,应该如何应对?

法学专家指出,应第一时间向互联网平台举报,同时权利人可以向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77,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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