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2 日,山东曹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通报,内容如下:
关于对王某飞等 3 名
拒绝服现役人员的情况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维护依法服兵役的严肃性,警示教育全县适龄青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王某飞等三人拒绝服现役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一、基本情况
王某飞,男,汉族,曹县庄寨镇人,大专学历;陈某宁,男,汉族,曹县郑庄街道人,大专学历;董某良,男,汉族,曹县青岗集镇人,高校新生;以上三名应征青年在全国征兵网上自愿应征报名,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合格后,自愿签订《依法服役承诺书》,经定兵会审批后确定为定兵人员,定兵方向分别为武警某部、空军某部。但三人依法服兵役观念意识淡薄,王某飞、陈某宁以定兵方向不满意,董某良以不适应军事化管理为由,在兵役机关工作人员多次劝导后仍拒不执行服兵役义务,逃避服现役,严重扰乱全县征兵工作秩序,为全县征兵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二、处罚措施
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条均有明确规定。
经研究决定:将王某飞、陈某宁、董某良三人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一年内不再为其办理参军入伍事宜,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此通报最终解释权归曹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曹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