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adminddos

八字看烂桃花:在线测算运势www.jixiangqiming.vip:-600余万元骗贷套现案披露!银行如何识别诈骗“黑手”

adminddos 2025-08-11 21:47:54 3
八字看烂桃花:在线测算运势www.jixiangqiming.vip:-600余万元骗贷套现案披露!银行如何识别诈骗“黑手”摘要: ...

  来源:北京商报

  当“轻松套贷”的赚钱机会出现在眼前,有人不禁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中迷失。

  8月11日,北京商报记者从检察机关披露的案件中获悉,一些团伙或个人将无资质人员“包装”成高收入群体骗取银行授信,再利用POS机虚构消费交易完成套现,进行非法牟利。近年来,监管部门重拳出击,打击贷款诈骗、职业背债等不法行为,面对形式多发的骗贷案件,分析人士建议,银行应加强贷前、贷中及贷后的全链条管理,并依托行业协会搭建一体化的贷款反诈信息共享数据库,筑牢全行业反诈防线。

  01

  骗贷手段层出不穷

  近期,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披露一起利用POS机虚构消费交易骗贷案,涉案金额超600万元。根据披露,2020年11月,诈骗犯罪团伙将不具备贷款资质的人员“包装”为高收入群体,组织该群体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授信额度,骗取个人信用消费贷款。从事贷款中介业务的王某、虞某等人利用POS机虚构消费交易帮助套现,抽取提成后,将剩余骗贷资金转账至贷款诈骗团伙。虞某、李某共同帮助转移诈骗银行贷款150余万元,二人共获利6万余元;王某帮助转移300余万元,后伙同张某转移40余万元,二人共获利6万余元。

  最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洗钱罪分别判处王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有期徒刑六年,张某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2021年至2024年底,上游贷款诈骗犯罪链条中的52名涉案人员因犯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

  结合此前多地披露的案例来看,骗贷案大多涉及“包装”资质、伪造收入证明等手法。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此前披露,在临沧市临翔区检察院审结的一起贷款诈骗案中便涉及冒用职工身份、伪造收入及税务信息等。2023年11月,摆地摊的张某某收到他人发放的宣传单,扫描二维码加入微信群后,联系上了办理贷款的“门路”。在他人安排下,张某某办理了归属地新电话号码,通过提前背熟贷款面商话术、贷款情景模拟等方式,熟悉并掌握了为其伪造的贷款信息。随后,他冒用某国有公司职工身份,提供伪造的收入证明、App截图等材料,虚构贷款用途,向某银行骗取贷款25万元,自己分得9万余元

  经审查,张某某在他人安排配合下,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诈骗银行贷款,构成贷款诈骗罪,临翔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该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现判决已生效。

  事实上,在个人贷款审批过程中,借款人收入情况、借款用途、还款来源、还款能力等均是银行需要充分调查的,但为何不法分子可以屡屡骗过银行风控?对此,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悦认为,一些银行信贷审核过度依赖表面合规,为骗贷行为提供了操作空间。如过于重视交易流水作为还款能力的佐证,却未能有效识别流水背后的交易是否真实、合理和可持续性,同时对身份核实和背景调查的深度不足,面谈/面签流于形式,容易被训练有素的骗子蒙混过关。在贷后资金管理方面,穿透性监控不到位,银行难以实时获取或分析交易的真实背景、商户性质、交易对手关联性等深度信息。

  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分析,如果银行未对关键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予以核验,没有建立有效的背调验证机制,就容易被骗贷者蒙混过关。对于不法分子成功骗取授信后利用POS套现的行为,他认为,一些银行对贷款用途审核仅注重表面形式,未予以事后核实,反映出银行对贷款资金流向的跟踪审核存在不足,没有深入核实交易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使得骗贷者可通过伪造交易链条掩盖真实资金用途。

  02

  如何筑牢“主动风控”防火墙

  银行贷款管理一直是金融监管的重点领域,近年来监管部门也持续加大对信贷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少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等问题收到罚单。然而,骗贷案例仍屡禁不止,这背后既有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的原因,也暴露出一些银行在信贷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从犯罪手段来看,如今的套现骗贷呈现出更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诈骗团伙往往会研究银行的信贷政策和审核流程,从身份、收入到用途证明,有针对性地“包装”借款人信息。同时,他们还会利用一些技术手段伪造证明文件,如高仿的收入证明、篡改的个税App截图等,增加了银行审核的难度。而一些银行“内鬼”也参与其中,成为骗贷链条上的关键一环。

  为有效遏制骗贷高发态势,王德悦认为,银行亟须从“被动合规”策略转向“主动风控”模式。他建议,首先,在贷前客户准入环节,应强化身份与背景的多维度验证,对于工作单位、收入、资产等关键信息,不能仅依赖客户提供的材料,而必须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实。其次,在贷中资金用途核查阶段,需构建智能化的资金流向监控体系,确保贷款资金的“专款专用”。最后,在贷后风险管理方面,应持续跟踪客户关键信息的变更情况,如新增大额负债、逾期记录、涉诉信息、经营异常及工作变动等,及时预警潜在风险。

  周毅钦建议,在贷中资金用途核查环节,通过技术手段标记贷款资金流向,对一定金额的大额支付触发人工复核,要求借款人上传消费凭证并与合同用途比对,并且将某些高频出现的POS机列入黑名单,一旦触发,马上暂停业务,同时,密切关注资金动向,禁止资金流入股市、楼市等违规领域。

  针对职业背债、贷款诈骗等陷阱,监管机构也正在重拳出击。金融监管总局7月下旬表示,公安部和金融监管总局正在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依法严打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犯罪活动

  8月11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发文,对非法存贷中介常见套路作出警示,其中便包括违法包装骗贷风险,即不法分子瞄准资质不足的小微企业或征信白户等特定人群,协助借款人虚构工作单位、贸易合同、银行流水、资产规模等申贷材料,甚至勾结银行机构个别员工,共同骗取通过授信审批、实现贷款发放,借款人则为少量报酬甘愿成为“职业背债人”。

  北京金融监管局表示,通过组合拳严厉打击非法存贷款中介,包括压实银行机构责任,严禁银行员工与非法存贷款中介内外勾结;通过大数据分析、日常监管、机构报送等手段,排查发现辖内疑似非法存贷款中介线索;积极联动相关部门,深化源头治理与行刑衔接,合力打击非法团伙,从严从快惩治银行“内鬼”等。

  谈及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执法部门应如何形成合力打击骗贷行为,王德悦对记者表示,三方应统一标准,打破数据壁垒、共建数据平台、联合响应形成闭环,才能根治骗贷顽疾。

  周毅钦进一步补充道,各家商业银行应依托行业协会的平台打破信息壁垒,搭建一体化的贷款反诈信息共享数据库,实时上传疑似骗贷案例、虚假材料特征、人员身份等信息,形成全国性的贷款反诈风险数据库,这种跨区域、跨机构的实时共享机制帮助各家商业银行准确、及时发现跨机构骗贷轨迹,提前拦截风险,压缩犯罪分子游走空间,筑牢全行业反诈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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