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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ddos 2025-07-23 10:00:50 5
在线测算八字www.jixiangqiming.vip:在线测算紫微斗数www.jixiangqiming.vip-司法行政何为 | 罗建华:为涉企行政检查“立规矩”摘要: ...

【编者按】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

202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代表本级政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

澎湃新闻观察到,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司法部随即部署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各地司法厅局积极落地实践、具体作为。如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如何进一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为此,澎湃新闻联合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司法部法治宣传中心推出2025年“司法厅局长访谈”,分享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涉企行政执法的地方经验。本期访谈嘉宾为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罗建华。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安徽得以落实:目前累计纠正违规执法案件1499件。

罗建华介绍,安徽省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在查纠整改方面,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乱作为、违规异地执法等6类问题,聚焦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10个行政执法重点领域,累计抽查核查行政执法案件逾两万件。

行政执法监督是各级党委、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澎湃新闻注意到,当前,各地规范涉企执法的举措都直奔解决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为此,安徽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监督的机制和方式,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比如,出台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指引、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指引等,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行政执法大多数与企业经营发展、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罗建华表示,安徽以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为切口,先在芜湖市进行改革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在全省推广,旨在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与此同时,聚焦涉企行政检查过多过频、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等突出问题,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切实给涉企行政检查“立规矩”。

值得一提的是,在司法部公布的第二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中,来自安徽的一起涉燃气行业安全监管的案例入选。罗建华认为,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推动“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模式,既加强了对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又减少了对企业的不必要干扰,真正做到行政执法“既不越位又不缺位”。

近日,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罗建华做客澎湃新闻北京会客厅,围绕行政执法监督、涉企行政执法等议题介绍地方经验。澎湃新闻记者 权义/摄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紧盯执法乱作为、违规异地执法等问题

澎湃新闻:去年,党中央部署了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当前司法部正在积极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安徽司法行政机关是如何落地执行的?

罗建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提出明确要求,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安徽打造“三地一区”(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并列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省政府重点工作。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印发了《安徽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予以推进,全力以赴推动落实。

一是统筹协调推进。省司法厅立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主抓、司法行政部门统筹、业务主管部门协同,成立工作专班,设置综合管理、制度规范、指导监督和平台建设4个工作组,建立协调联络、会商研判等6项工作机制,在政府网站上开设“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专栏,发布信息提示、展示工作动态,推动省及以下各级各部门同题共答、形成合力。

二是全面查纠整改。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乱作为、违规异地执法等6类问题,聚焦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10个行政执法重点领域,通过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公告征集问题线索、案卷评查、行政复议纠错等方式,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逐项销号整改。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抽查核查行政执法案件20048件,纠正违规执法案件1499件。

三是做好结合文章。把开展专项行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结合,持续做好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清理、“无证明城市”建设、轻微违法行为轻罚免罚清单、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等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

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完善体系、优化方式、拓展渠道

澎湃新闻:近期,安徽印发的《创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5版)》提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这一举措有何实质作用?如何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罗建华:行政执法监督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的内部层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安徽坚持把企业感受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监督的机制和方式,实现对涉企行政检查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一是在监督体系上再完善。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全省2025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推动各级政府实体化运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刑事司法等工作衔接,构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二是在监督方式上再优化。出台安徽省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指引、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指引等,推深做实行政案件“以案促改促治”,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分析、预警推送,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行政违法风险。探索“监督+服务”模式,建立新入经营主体合规告知制度,从政策、监管、服务等方面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在监督渠道上再拓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安徽12345热线、12348法网、为企服务平台等渠道信息互通共享,建立企业联系点,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及新闻工作者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切实发挥社会力量监督作用。

在安徽,涉企行政检查改革正在深入推进。罗建华在访谈中表示,安徽通过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切实给涉企行政检查“立规矩”。澎湃新闻记者 权义/摄

涉企行政检查改革落地:最大限度减少上门频次

澎湃新闻:当前,各地规范涉企执法的举措都直奔解决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安徽如何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过多过频、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等问题?

罗建华:行政执法是政府履行法定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大多数与企业经营发展、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安徽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为切入口,从“制度先行、场景驱动、数字赋能、部门联动”等条线出发,先在芜湖市进行改革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在全省推广,进一步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行政检查协同。

一是实行“一张清单”管理。以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为基础,以监管对象为联结点,按照“能合尽合、应减尽减、当严必严”原则,经汇总取证形成联合检查事项清单。截至目前,已发布全省第一批“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将33个行政执法部门的422项行政检查事项整合为76项联合检查事项。

二是实行“一个平台”归集。依托现有的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建设全省行政检查管理平台,构建“三库两单”基本架构,打通各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壁垒,推动行政检查数据“一口采集、多部门使用”,实现涉企检查计划“云匹配”、标准“云告知”、信息“云录入”、问题“云验收”、结果“云共享”、行为“云监督”。

三是实行“一支队伍”执法。对于检查对象相同、内容相关、时间相近的计划和任务,坚持联合检查部门就牵头部门,组成联合检查队伍,推动“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一公开”“一业一查”等检查方式衔接,最大限度减少上门检查频次。试点工作成效明显,芜湖市入企检查事项减少78.9%,检查次数减少61.6%,切实做到“管住风险、无事不扰”。

为涉企行政检查“立规矩”:梳理清单、严管资格、规范方式、强化监督

澎湃新闻: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践中,如何明确“做什么”和“谁来做”“怎么做”“不能做”等关键问题?

罗建华:行政检查对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安徽省聚焦涉企行政检查过多过频、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等突出问题,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全方位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检查体系,切实给涉企行政检查“立规矩”。

一是梳理事项清单,抓住“做什么”。督促各级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及权责清单,梳理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定依据的全面清理,对法定依据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对没有实际成效的予以取消,并在“全省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依法统一公示,切实做到内容清晰、动态更新、公开透明。

二是严管主体资格,盯住“谁来做”。全面加强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管理,牵头组织开展行政检查主体清理和资格确认工作,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中介机构等实施行政检查。同时,坚持以属地管辖为原则,严禁违规实施异地检查。

三是规范检查方式,扭住“怎么做”。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倡导灵活多样、科学合理的检查手段,积极推行“风险+信用”的分级分类涉企行政检查模式,建立健全“无事不扰”白名单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非现场检查,持续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探索开展“邀约式”指导服务,最大限度减少检查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守住“不能做”。通过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征求意见、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检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及时受理和处置各类问题线索,对行政检查工作中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行为,及时查处并责令改正,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直接督办并予以通报曝光,真正让企业在规范监管中轻装上阵、安心发展。

来自安徽的一起行政执法案例入选司法部第二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罗建华表示,安徽以案为鉴,推动执法监督从“被动纠错”向“主动预防”转变。澎湃新闻记者 权义/摄

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真正做到既不越位又不缺位

澎湃新闻:司法部公布的第二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中,有一起安徽的典型案例。这一案例背后释放着怎样的信号和意义?

罗建华:督促行政执法机关正确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权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的重要内容。司法部公布的安徽燃气行业典型案例,涉及住建、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多个部门,涵盖燃气生产、输配、使用等多个环节,容易出现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该市司法局通过组织专题协调会,梳理各部门职责边界,明确执法依据和协作机制,推动“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模式,既加强了对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又减少了对企业的不必要干扰,真正做到既不越位又不缺位。

以案为鉴:一是坚持以理念更新为引领。把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寓于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之中,更多地采取行政指导、合规承诺、教育引导等服务型执法方式,推动行政执法从“单向管理”向“互动治理”转变。

二是坚持以系统联动为支点。运用工业互联网思维对政府监管行为模式进行流程再造,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行政检查协同,形成打破“边界”、跨出“围墙”的内在融合,推动行政检查从“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转变。

三是坚持以提质增效为导向。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实施体系、保障体系和协同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避免“走过场”式执法、“卸责式”检查等错误倾向,推动执法监督从“被动纠错”向“主动预防”转变。

数字赋能行政执法:迭代升级检查方式,实现全过程监督

澎湃新闻:当前,司法部部署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要求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在数字赋能方面,安徽有何举措?

罗建华:数字赋能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安徽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依托“云、网、平台”等载体,全面深化“数字法治、智慧执法”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行政执法监管的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一是执法检查全覆盖。迭代升级数字化执法检查方式,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现代技术,采取卫星遥感、网络巡查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多源汇聚执法监管数据,自动识别筛查问题线索,实现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和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全覆盖执法监管。

二是数据信息全归集。省级统筹建设全省行政检查管理平台,优化提升平台功能,纵向连接到省市县乡,横向连接到各执法部门,强化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数据交互,并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汇聚、融通、利用”,实现信息预警、流程控制、数据分析自动化和智能化,做到“事在现场干、数在平台算”。

三是运行监测全闭环。依托全省行政检查管理平台,开发运用“行政检查码”,形成“发起任务—亮码检查—评价反馈—督促整改”闭环机制,充分运用语义识别、关键字提取、聚类分析等数字技术,强化行政检查数据的归集和分析,实现对行政检查的全过程监督。

罗建华在访谈中介绍,近年来,安徽推动构建长三角行政执法协同机制,形成了执法协作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执法新格局。澎湃新闻记者 权义/摄

行政执法协同机制:推动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澎湃新闻:近年来,安徽积极推动构建长三角行政执法协同机制,行政执法协作成效明显。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上,安徽有何具体作为?

罗建华:近年来,安徽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方位对标学习沪苏浙在行政执法方面的先进做法,主动靠上去、精准接上去、全力融进去,形成一批“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合作成果,切实以高水平区域执法协作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执法协作互联。聚焦交界地带违法行为“谁来管”“怎么管”等难题,积极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细化明确参与协作的各执法部门具体职责、协作内容、方式、流程及争议解决等内容,有力促进区域协同、执法联动。目前,三省一市公安部门签订了《长三角联合打击污染环境区域警务协作协议》,共同打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犯罪;市场监管部门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框架协议》,推动构建多领域、多层次的“1+N”执法协作体系。

二是推动监管标准互通。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强化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目前,三省一市已在气象、文化市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领域联合发布免罚轻罚清单,其中安徽文旅部门牵头编制《长江三角洲区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文书制作指引》《长江三角洲区域落实〈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指引〉实施细则》等,更好助力文旅执法协作同题共答、同频共振。

三是推动处理结果互认。进一步明确执法协作配合、异地调查、责任承担等基本规则,完善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机制,推动行政执法数据信息共建共享。目前,安徽交通运输部门携手沪苏浙,推动出台11项制度文件,签署13份合作协议,建成两批8个执法协作示范点,开展省际联合执法行动230余次,切实形成区域执法监管合力。

设计:白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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