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乘希本身就是一名律师,9 月 26 日,她以 " 侵权责任纠纷 " 为由,将上海西贝周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文峰分公司、上海西贝周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西贝餐饮集团有限公司诉至崇川区人民法院,主张三被告存在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等行为,相关诉讼材料及证据已正式提交。

郭女士在民事诉状中提出五项核心诉求,包括判令第三被告在今日头条、新浪、网易、搜狐及西贝 APP、小程序上连续一周发布向其公开致歉的致歉信;要求第三被告按《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西贝全国地面店铺及美团、抖音等电商平台显著位置,用突出字体公示菜品所用预先切片、冷冻、腌制类预包装食材的名称、生产日期、配料表、生产商信息、保质期等详细内容;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因销售 " 长时间冷冻隔夜菜品 " 导致的精神抚慰金 10000 元;要求三被告连带承担欺诈侵权惩罚性赔偿,按三倍赔偿其在西贝店铺及美团外卖的累计消费额(暂计 25917.12 元,含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的逾期利息,2024 年 8 月前外卖消费额未计入);同时判令三被告连带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作为西贝九年长期消费者,郭女士的消费记录显示,2016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她在西贝小程序充值 6280 元、全国门店消费累计 6252.14 元,2024 年 9 月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期间,仅美团电铺外卖消费就达 2386.9 元,合计消费超 8600 元。
" 我之前因为忙于手头案件,一直没有关注相关新闻,最近才注意到,作为老顾客,我太生气了!"2025 年 9 月,郭乘希通过罗永浩与西贝的网络论战及西贝发布的《致歉信》得知,西贝多数菜品为上游供应商生产的冷冻半成品复热而成,且长期使用转基因大豆油却未依法标示,猪排、椒麻鸡、羊肉串等热门品类均属 " 隔夜菜 ";同时,西贝长期以 " 有机 "" 现点现烤 " 等广告文字搭配新鲜食材图片、做菜视频宣传,还发布无法验证的《市场地位认证书》,虚构 " 儿童餐累计卖出超 4 千万份 "(原告举证称西贝 2023 年 4 月自称年售 400 万份,2024 年 11 月证书却称累计超 4 千万份,数据矛盾),构成虚假宣传,而南通两家西贝门店在罗永浩爆料后拆除原店堂彩色图文广告牌,仅留空挂钩,涉嫌掩盖欺诈行为。
为佐证主张,郭乘希提交了六组关键证据,包括 8 页西贝小程序充值及门店消费截屏、10 页各地西贝美团电铺外卖下单截屏、1 份西贝《致歉信》截屏打印件、12 页西贝全国门店及美团、抖音电铺彩色广告打印件、5 页西贝南通文峰店、南通印象城店广告牌拆除后现场照,以及 3 份三被告工商登记信息打印件,形成完整证据链。
关于案件管辖与责任认定,郭乘希在诉状中表示,2025 年 7 月、9 月她曾两次在被告一(上海西贝周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文峰分公司)消费,崇川区法院作为侵权行为地及被告所在地法院,具有优先管辖权。因被告一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被告二需对其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而三被告的欺诈行为均由第三被告统一部署组织,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三被告应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 作为律师身份的消费者,比一般的消费者更了解法律和如何调取证据来维权。商家隐瞒真相涉嫌欺诈消费者,愚弄了我作为一个忠实消费者的信任,我只有选择诉讼,相信法院会给予这个事情一个公正的裁决。我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证据保全,目前就是等待法院通知。预制菜或预包装菜,意思都是很模糊的,不能反映经营者对食材的真实加工过程和状态,希望我们将来的立法对预加工的食材一定要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作为经营着有向消费者告知的义务,卖的是什么,加工过程怎样?否则我就是盲目在消费。" 郭乘希告诉记者," 我诉讼的目的不是针对西贝,而是为了能够促进我国的食品安全立法更加规范化,这样能够促进经营者规范化经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