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4 日 18 时 51 分,正值超强台风 " 桦加沙 " 逼近广东沿海的关键时刻,东莞市寮步镇消防大队接到紧急报警,称泉塘围仔西十五巷 9 号有人纵火并有人员被困。消防大队立即调派 10 辆消防车、35 名指战员及当地社区兼职消防队赶赴现场。
经现场仔细核查,救援人员发现报警人所指地点并无任何火情和人员被困情况。随后,消防大队将线索移交给辖区公安派出所,经立案侦查,确认这是一起恶意谎报火警行为,违法行为人因房租问题与房东产生纠纷,选择谎报火警作为解决手段。违法嫌疑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被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以下罚款。
来源:东莞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