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下午,得力集团就员工“因跛脚入职当天被辞退”一事发文致歉,称将依规依纪问责涉事人员。自然,得力公司的这一“迅速反应”,多与网上的热议有关。
有网友9月29日在社交平台发文称,今年5月初,其在得力集团进行了两轮线上面试和一轮现场面试,最后通过面试收到入职通知。5月13日,该网友到得力集团位于浙江宁波宁海县的总部报到时,被接待的人事问及腿部问题,其坦白表示并无影响工作的情况。在当天下午入住后,人事却通知称领导确认不同意其入职。
人事通知中的“领导确认”是哪个层级的领导,人们不得而知。而从此事曝光后得力CEO致歉表示“非常震惊”,以及致歉信表示的将严肃处理责任人员,似乎可以被认为这是公司“下面人干的”。
此事不论涉及谁的责任,涉事网友“因跛脚入职当天被辞退”,是不争的事实。这不仅令求职者感到寒心,无疑也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保障残疾人与其他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禁止用人单位因残疾而拒绝录用、辞退员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的明确规定。得力录用的这名员工虽有肢体不便,但无需辅助工具。企业却迅速对其予以解除录用,显然构成对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的侵害。
再则,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明确规定。得力公司有相人员以“领导一定不会同意”为由要求其离职,属于典型的就业歧视。
发生员工“因跛脚入职当天被辞退”一事,不仅是企业漠视法律法规的缘故,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如得力集团CEO在评论区所表示,“这与得力的价值观和人文关怀完全不符。”说到底,就是企业有关人员对员工,尤其是对残疾人群体缺乏应有的关爱之心。
就业是民生之本,对残疾人而言,更是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关键。今年6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刚刚印发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13项政策举措,提出实施十大行动,帮助更多残疾人通过就业实现自身价值。
更何况,该网友已经被正式录用,就属于得力的正式员工。关爱员工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组成部分,冷漠对待员工会使企业社会形象严重受损。比如,此次事件迅速登上热搜,即便公司后续致歉问责,仍可能会对其形象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况且企业的冷漠行为还可能引发其他员工的“生存焦虑”,担心自身权益被侵犯。
事实上,求职者因残疾被辞退或拒录的情况并不是个案。据媒体报道,有网友也反映自己的类似经历:“之前得力的offer已经发了,但因为我是听障人士,就把我退掉了。”如此看来,得力确实需要全面复盘人力资源管理全流程,清除任何可能存在的歧视性、隐性标准。
现实中,残疾人就业常常面临歧视与偏见,一些用人单位因误解不愿提供就业机会。即便就业,也可能遭遇岗位适配度低、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如何打破企业的“有色眼镜”,让更多残疾人的求职就业之路走得更顺畅,也应成为此次风波后全社会共同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