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记者徐鹏航、彭韵佳)为规范长护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国家医保局25日发布《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对服务项目内涵、基金支付范围等进行统一,明确纳入目录的服务费用,按照规定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
目前,目录明确的服务项目共有36项,按照生活照护类项目、医疗护理类项目分类管理。其中,20项生活照护类项目包括饮食照护、排泄照护、清洁照护等;16项医疗护理类项目包括一般检查护理、基础护理、专项护理、康复等。
在服务费用方面,纳入目录的服务费用,按照规定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对象接受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提供目录中涉及医疗护理项目的费用,应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因就医需要转诊、转院入住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相关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
相关文件明确,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调整和发布国家《长护服务项目目录》,编制统一的项目代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目录调整发布。新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地区,遵照国家目录执行;已建立本地区长护服务项目目录的试点城市,做好原有目录与国家目录的对照映射,利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统一规范。
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截至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1.9亿人,支出超过850亿元。